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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會大了!3歲女娃竟無照駕駛挨罰

2014-05-19〔記者楊菁菁、黃佳琳/高雄報導〕3歲小女娃竟然收到無照駕駛及超速行政執行書?高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收到家長申訴,調查才發現49歲肇事者與女娃同名同姓,同時又是把房子出租給某公司營業的屋主,而女娃母親恰巧在此公司任職,加上處分書中也無載明身分證字號,陰錯陽差才導致誤會大了!49歲女房東與房客公司女職員的3歲女兒,名字都叫「羅╳╳」;但女房東行車有重大瑕疵,2次無照駕駛及1次超速都被警方攔檢,當場開紅單。據了解,違規羅女戶籍地址早已出租給某公司營業,而該公司有名正在休育嬰假的女職員,女職員的3歲女兒竟然與羅女同名同姓,公司並有員工知道女童姓名,代收後轉交;女童父親收到執行書時,直覺又是一起「烏龍罰單」,向裁決中心及媒體投訴。高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洪肇昌表示,這起事件可以說是離奇巧合,警方的紅單及交通局裁決書都有肇事者身分證字號,裁決書送達後被退回郵局寄存,因女房東未按時繳款,裁決中心再轉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接著行政執行署執行書送達時,有人簽收了,然而執行書內容並無載明身分證字號和年齡,才引起女童父親誤會。女童家人得知原委後,鬆了一口氣;但此案巧合也讓相關單位考慮如何改進流程,以免日後再度發生類似誤解。

新聞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78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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