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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建屋 氣象局氣象站違反水保法

〔自由時報記者謝銀仲、陳璟民、林嘉琪、黃立翔/綜合報導〕有讀者反映,中央氣象局整建中的阿里山氣象站,三棟美輪美奐木構造建築物,有部分未經申請開發許可,涉嫌違反水土保持法、建築法等,相關主管機關應依法查處,以免落人「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口實。僅一棟申照 公部門竟便宜行事 工程基地原有三棟建物,包括北峰測候所備勤宿舍、發電機倉庫及早年遭祝融後的廢墟。經發包施工後,備勤宿舍要改成氣象站新辦公場所,發電機倉庫維持原用途,廢墟則經規劃闢建為員工宿舍及招待所。嘉義縣府會勘 開罰6萬元縣府月前接獲檢舉,會勘後發現全案僅原備勤宿舍有申請開發許可,另兩棟沒有,顯有違反水保法、建築法,將移請水保單位依水保法處以六萬元罰款。氣象局曾向縣府表達將採山區學校教室整建模式補申請許可,因基地地目編定為風景區林業用地,且位處山坡地,依水保法規定,違法開發在先者,須等二年後才能重提申請,不過這三棟建物在民國七十五年建築法實施前就存在,兩棟沒取得許可建物屬程序違建,只要基地沒超過原建物面積,氣象局仍可補辦開發許可。氣象局仍可補辦開發許可原阿里山氣象站坐落海拔二千四百多公尺的阿里山鄉萬歲山北側,為日治昭和八年(公元一九三三年)興建,因建物老舊,氣象局去年編列四千萬元整修,惟全檜木的整棟站體已被嘉縣指定為古蹟,整修費用劇增達上億元,氣象局無力負擔,所以用原預算改選在阿里山閣大飯店對面一處約○.五公頃土地,辦理氣象站重建整建案,目前進入竣工決算階段。投訴者質疑,本案有開發整地的行為,氣象局卻便宜行事、移花接木,僅申請一棟開發許可,偷渡另兩棟施工,讓人難以苟同。氣象局︰未涉及擴大面積開發氣象局技正楊振傑表示,氣象局阿里山氣象站並未涉及擴大面積開發,對於違反水土保持法部份的質疑,已主動聯絡縣府,有缺失及未補足程序,都會配合執行。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山坡地建屋-氣象局氣象站違反水保法-221123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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